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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发布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2820 |
12月10日,市委书记王德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召开锦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锦州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意见》等文件,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明年初召开的两会,是全市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会议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实施“五大战略”,加快建设“五个锦州”,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推进锦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努力奋斗。要周密部署,精心筹备,把两会开成团结民主、务实高效的大会。 会议审议了市委、市政府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一个《暂行办法》和三个《指导意见》。会议指出,编制四个文件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的具体举措,是提高开发区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现实需要。要结合东北振兴系列政策和省、市委精神,鼓励和引导开发区更好实现各自的功能定位,推动开发区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激发经济发展活力,辐射引领区域发展,为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审议了《锦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联系沟通制度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打造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落实保障措施,支持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坚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会议审议《落实〈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讨论通过的“1 8”系列文件,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大力营造全社会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着力营造促进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力支持企业家引领企业创新发展做优做强做大,大力倡导企业家争做爱国敬业、有为担当、回报社会的典范,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 会议审议了《〈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会议要求,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按照方案,从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九个方面,落实具体任务,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审议了《锦州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加快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继续以最有效的举措推进整改到位,以最有力的战果提升整改实效,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考评,健全完善各项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会议传达了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一军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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